本报讯 (记者何思远)3月23日,市民政局传来消息,今年我市进一步提高了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此举惠及全市1910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标准提高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950元提高到1050元,增幅10.5%;集中养育孤儿由每人每月1350元提高到1450元,增幅7.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上述孤儿标准同步予以调整。新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强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自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实施以来,先后4次提高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并建立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