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丙强
公共服务行业、单位是城市的窗口,提供的服务规范不规范、文明不文明,从小处说体现着一个人或某些人的文明素养,关乎老百姓的办事体验和生活满意度;往大了说体现着一个城市的营商环境优劣,关乎城市的对外形象,不可小觑。因此,《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公共服务行业、单位的文明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文明行为要靠自己去培养和践行,更要靠规则约束与规范。
公共服务行业、单位文明服务水平的提升,首先要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文明服务规范,把规范蕴含于每一个具体事项中,把文明渗透到每一个流程中,让文明之光闪耀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经过长期坚持,文明服务会固化为自觉行为,会内化为自然真情流露。
规范的生命在于执行。公共服务行业协会和单位要将文明服务规范纳入行业培训和岗位培训,将每一项文明规范转变成实际工作中的一句文明用语、一项便民措施,固化为自觉行为、内化为自然真情流露。毕竟,窗口工作人员面对办事群众时的一句“你好,请问办理什么业务?”和上来一句“你办啥嘞?”给人的感觉大相径庭。一句话,冷暖天渊之别,文明高下立判。
“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文明服务规范实施效果如何,文明服务水平是高是低,不能自说自话,要听听办事群众的真实评价,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根本衡量标准。这就要求公共服务行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亮牌服务,在展现行业良好形象和员工良好精神风貌的同时,从服务对象方反向发力,督促、倒逼服务提供者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提升为民服务文明意识。
为民服务文明了,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就能提升了。群众的一句“谢谢”也能提升公共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幸福感,从而激励其不断提升文明服务水平,使服务更文明、更规范、更贴心,同时能够感染带动办事群众以礼相待、文明办事。这是一种互相成就的过程,也是共生共荣的循环,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文明鹰城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