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亚丹)3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国浩出席会议并讲话。
丁国浩指出,我市制定《条例》的主要目的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遇到的难题,找到切实可行、长远管用的解决措施,并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给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和创业环境。这也是人大工作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的重要体现。
丁国浩强调,近年来,经过多方努力,我市的营商环境虽然有了较大的改善和提升,但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改善和提升营商环境,决定把《条例》作为今年的立法审议项目。会后,市人大有关部门将认真梳理各位企业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吸纳到《条例》当中,真正把这部法规打造成为符合市情实际、体现地方特色、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一部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好条例,为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