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房国卫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史长现为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吕文卿为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新旭为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任命:
翟释伟为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李瑶为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洪亮为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刘江的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丁国浩的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史长现的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吕文卿的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
免去:
翟释伟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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