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田秀忠)1月20日,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自1月20日起,示范区全区宾馆、饭店、酒店等餐饮服务提供者恢复堂食服务。
恢复堂食后,经营单位须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进入室内人员实行戴口罩、测温、扫码验码制度,防控措施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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