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文瑶)日前,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号法庭,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案件进行了直播审理。与以往二审案件由合议庭审理的方式不同,此次庭审仅由审判员一人审理。这是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后,该院首例适用独任制审理的二审民事案件。
此案在1月7日立案后,该院根据繁简分流原则,由立案一庭速裁团队进行审理。该案事故责任明确、保险关系清晰,且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符合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关于中级人民法院适用独任审理的规定。
案件承办人在庭审前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依法适用独任制审理。该案采用质辩式审理方式,主审人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意见,庭审顺利结束。
庭审后,审判员于当天即作出判决,并经当事人同意,按照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采用电子方式向本案当事人送达了二审判决书。
该案从二审立案至结案审理用时仅5天,使本案交通事故中受害方的权益得到了及时保障。当事人通过手机端接收电子版判决书后主动打来电话,对该案的高效办理和便捷的诉讼举措表示称赞。
“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新规定,积极进行繁简分流,快速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审判效率与质量双提升。”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