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 通讯员孙海州)1月1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223项,其中先进集体70项、先进个人153项。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房国卫等16名同志被记个人二等功;宝丰县看守所、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被记集体一等功;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命案重案大队等6个单位被记集体二等功。
2021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涌现出一大批公安先进典型,树立了平顶山公安的良好形象。
本报讯 (记者蔡文瑶)1月13日,从市委政法委传来消息,近期我市政法机关多名个人和多项工作喜获全国表彰。
全国妇联发布第七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新华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宗倩卉、宝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王少轲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对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榜上有名,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在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有4个案例获奖,获奖数量再次位居全省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在第四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活动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辉主持的“(2018)豫04破6号”庭审成功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