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德坤)1月7日,记者从舞钢市住建局获悉,该市国家园林城市复验工作经专家实地普查,成功通过复验。
舞钢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从1998年开始起步,经过不懈努力,2004年获“河南省园林城市”称号,2007年通过国家园林城市验收,被国家建设部(现住建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此后,该市以成功创建为新起点,把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作为提升城市品位、改善生活品质、建设和谐舞钢的重要抓手,强力推动园林绿化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
近两年,该市累计投入养护专项资金9000多万元,推进公园绿地、单位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的提质升级,着力建立特色鲜明、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环境。截至目前,该市建成区绿地面积621.14公顷、绿地率36.9%,绿化覆盖率41.4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46平方米,各项指标均超过国家园林城市规定标准。
去年10月至12月,省住建厅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标准》《河南省园林城市(县城)标准》,对全省17个国家园林城市、17个国家园林县城、8个省级园林县城进行实地普查,经综合评议,30个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普查合格,舞钢市赫然在列,标志着该市可继续保留国家园林城市这块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