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民呼必应·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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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12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店铺门前停车位可私占?
城管部门回应:车位是大家的,不可私占
 

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 王代诺)“邻街店铺门口划设停车位是否属于店铺所有?”12月25日,市民通过市平观新闻民呼必应掌上平台进行投诉。

12月30日,记者针对市民这一诉求进行了追访。

投诉中称,当日中午,该市民行至市区开源路与优越路交叉口西北角向北200米处,在寻找停车位时发现一家店铺门前有划设的车位,于是准备将车停在此处。当把车倒入车位一半时,后面来了一辆电动车停在车身后的停车位上。“停下就进店了,我随后下车进店询问,才知道停车的是店员,我询问了好几遍能否挪下电动车,问了三遍后,店员说我们一会也要停车。”该市民在投诉中称,在其质疑该处为公共停车位后,店内人员称这是店铺门前的停车位,车位归店铺。

“我很困惑,到底邻街店铺门口划设的停车位是否属于店铺所有呢?如遇此问题该如何解决?”投诉者在平观新闻民呼必应掌上平台发出诉求。

12月29日,新华区城市管理局通过市12345民呼必应中心回复:“收悉市民反映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公共停车位不为私人所有,我局将加大对私自占用停车位的巡查整治力度,市民如再遇类似情况,可直接拨打12319投诉。”

12月30日,记者针对这一问题分别采访了新华区城管局和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秩序科。“不能,这属于公共资源。”新华区城市管理局局长杨亚东说,公共场所施划停车位的初衷和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方便市民所需。

“店铺是你的,门前的停车位是大家的,不得私占。”针对市民诉求,市城管局市容秩序科科长董拥军回应说,非常感谢市民关心关注城市管理工作,作为利益相关者,公众确实应积极参与监督,主动举报商家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我们也欢迎媒体监督、群众监督,共同推动我市市容市貌不断提升,让更多市民享受到秩序环境提升带来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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