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 通讯员冉国坤)元旦、春节将至,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12月28日,县纪委监委发布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提醒。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克服“疲劳综合征”,坚持把“红灯”亮在前面,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模范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高度警醒,强化纪律意识,坚守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收送礼品礼金以及名贵特产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等名义相互走访、送礼、拉关系;严禁借督察考察之机违规吃喝或向下级单位吃拿卡要;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组织或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虚构凭证违规吃喝”、私客公请和超标准接待以及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值班饮酒、空岗或擅离职守;严禁搞特权,违反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为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县纪委监委将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畅通信、访、网、电、微监督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扩大问题线索来源;制定检查方案,成立6个检查组,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的重要部位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薄弱环节持续开展监督执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