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优化营商环境·国际
3上一版
 
我市工程项目竣工验收90天变为3天
我市选聘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
营商环境专家顾问团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全力打好营商环境整改提升翻身仗
新华区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中国援建柬埔寨国家体育场项目正式启用
阿富汗正面临“雪崩般的饥饿和贫困”
环球快讯
埃及首现奥密克戎 荷兰收紧防疫措施
俄宣布正式退出《开放天空条约》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12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选聘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

 

本报讯 (记者魏广军)日前,市营商办印发《平顶山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市营商办根据工作需要选聘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聘期为两年。监督员可以采取明察暗访、企业座谈、现场走访等形式,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发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存在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时,应当主动出示监督员证件,向被监督单位或被监督人员提出明确的监督意见,被监督单位或被监督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监督工作,虚心采纳监督意见,能够立即整改的应当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和结果反馈给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

《方案》指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以监督员身份从事与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无关的活动,开展监督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禁为个人及企业谋取私利;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对监督调查及受委托事项予以保密,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从事营商环境工作中,应当自觉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对阻挠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正确履行职责、行使监督权,拒不接受或打击报复监督员的,依法严肃处理。

 
3上一篇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