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 通讯员薛东芳)“光伏电站之前停运了两个月,现在又能稳定运行了,巡察组真是帮了俺村的大忙!”12月15日,鲁山县委第三巡察组到该县瀼河乡赵楼村实地回访时,村民纷纷对工作人员说。
11月下旬,该巡察组进驻县发改委开展巡察。在走访中,有村民反映赵楼村光伏电站不能正常运行,一直无人管护。“光伏电站一出故障,俺村的集体经济就会遭受损失。”几位村民言语间透露出无奈。
光伏扶贫项目作为脱贫攻坚“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充分利用开发太阳能资源发电来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益。2018年,鲁山县利用荒山荒坡较多的地理优势,在58个原贫困村建设扶贫电站,可为2785户贫困群众带来长达20年的可持续性稳定收入。
收到线索以后,该巡察组迅速对此事展开调查,得知该村光伏电站在今年7月份洪涝灾害中有4台逆变器被雷击中损坏,勉强运行一段时间后停运,已经两个月没有发电,给脱贫户和村集体经济造成损失约8000元。该巡察组立即联系县发改委协同运维公司相关人员去现场查看。
经了解,该村光伏电站涉及受益脱贫户44户,损坏的4台逆变器中3台已被修复,但其中1台因配件更新换代不易购买,迟迟未能维修,造成光伏电站仍处于停运状态。
民生无小事。该巡察组当即与县发改委进行紧急磋商,敦促其与运维公司负责人迅速取得联系,商讨解决办法,成立协调联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购置方案。经过各方协调,3天后,新配件顺利到位并连夜安装,逆变器恢复正常运行。
随后,该巡察组又组织县发改委相关科室召开专题会,指出了在光伏电站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县发改委以此次问题的解决为契机,深入基层,加强对运维公司及乡村两级的监管,举一反三,对58个扶贫电站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保障脱贫户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