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上午,卫东区工作人员将捕捉的流浪犬收进笼子。
为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卫东区城管局联合鸿鹰街道整治组工作人员对流浪犬进行捕捉,并向市民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提醒市民禁止犬只在公共场所便溺;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不及时清除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当天,工作人员共抓捕流浪犬4只,劝导不文明养犬人员10余人。
本报记者 王孟鹤 摄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