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缓解疫情给居民造成的生活压力,使广大群众切实享受政策红利,将在平顶山市区开展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一)补贴人员:在我市市区(不含石龙区,下同)内购买商品房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二)补贴对象: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间缴纳契税的市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以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
二、补贴标准
契税补贴实行“先征后补”,每套(间)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缴纳商品房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
三、契税缴纳办理方式
为提高办事效率,契税缴纳采取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两种方式:
(一)网上办理
办理网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henan.chinatax.gov.cn/web/dzswj/ythclient/mh.html
纳税人登录注册后,按照操作流程自行申报缴纳,可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支付,自行打印契税完税凭证。
(二)现场办理
为节约纳税人办税时间,避免人员聚集,在市区设立22个受理点,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就近办理(受理点具体情况见附件1)。
(三)所需资料
纳税人结合本人不同情况携带以下资料:
☆纳税人未婚: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簿。
☆纳税人已婚:夫妻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簿(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结婚证。
☆纳税人离异: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簿(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纳税人丧偶: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簿(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簿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
上述资料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若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
(四)契税缴纳现行适用税率(见附件2)
(五)购房发票补充说明
购房发票要求为正式发票,凭预付款发票(发票票面信息不含增值税税额)缴纳契税的,不在此次补贴范围。
四、补贴资金申报发放
(一)网上办理的,纳税人缴纳契税后,需2日内就近到受理点不动产登记窗口申报补贴,2日内不申报的,视同放弃补贴(2021年12月30日截止申报)。
(二)现场办理的,纳税人缴纳契税后,需当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报补贴。当日不申报的,视同放弃补贴。
(三)申报时需提供纳税人本人银行卡(不支持信用卡)、身份证、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的原件和本人联系电话。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中心在收到材料审核后7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纳税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五、疫情防控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请大家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序办理。
六、咨询电话
契税征收咨询电话:0375-2692252
补贴发放咨询电话:0375-2219099
七、本通告实施期间如遇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八、本通告解释权归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税务局、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顶山市税务局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