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宝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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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整治“回头看” 逐河打好歼灭战
唤醒“沉睡”老宅 激发乡村活力
县委办公室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无偿献血
宝丰县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铁拳行动”
先学深学求心得 推动工作见实效
重新擦亮供销社“国字号”金字招牌
消除“头顶上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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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总河长一号令签发
开展整治“回头看” 逐河打好歼灭战

 

本报讯 (记者巫鹏 通讯员李鑫)11月18日,记者从宝丰县河长制办公室获悉,宝丰县总河长令(第1号)已经由县长、总河长王代强签发,决定全县各级深入强化河湖管理保护。

为深入贯彻实施《平顶山市河道保护条例》,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全面强化河湖管理保护,持续推进河湖面貌改善,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总河长令强调,深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要建立健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机制,持续清理整治侵占破坏河湖的四大问题,逐河打好歼灭战。要开展河湖问题整治“回头看”,定期对辖区“四乱”问题进行排查核查,建立台账、跟踪销号,做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持续巩固提升“清河行动”成效。要持续深入开展以“三清一平一整治”(清除垃圾、清理杂物、清洁水面,平整河床,整治岸线)为重点的“清河行动”,建立健全“清河行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提升“清河行动”成效,持续改善和提升河湖生态环境,基本实现河湖水体水面干净、岸坡清洁、河床平整、岸线规整的目标。

推进农村水系连通及综合整治。要以乡村振兴为契机,依托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黑臭水体治理等项目,以河流为单元,以乡镇或村庄为节点,水域岸线并治,集中连片推进,统筹实施、综合治理,推动农村水系连通及综合整治,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农村水系样本,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美乡村。

严格涉河行为审批和采砂管理。要将涉河建设项目监管作为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河长制管理范畴,强化责任落实和日常监管,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到位。严格贯彻执行《平顶山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坚持惩防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持续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进一步完善水利、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快速查处机制,对私挖滥采河砂行为坚持露头就打。

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负责、检察监督、司法保护、行业监管、公众参与等河湖管理保护新机制,不断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建设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一是建立健全“河长+护河员(专管员、巡河员、保洁员)机制”。积极吸纳脱贫户,以村为单元设立“护河员”,负责河湖日常巡查、入河排污汇报、水面和堤岸保洁等工作,解决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建立健全“河长+民间河长”机制。充分发挥民间力量协助监督的作用,聘请民间人士义务兼任“民间河长”,当好河湖管护的践行者、推动者、宣传者和监督者。三是建立健全“河长+网格长”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网格综合监管体系,将所有河道(水库)纳入网格监管,做到河湖问题及时发现、妥善处置、逐级负责、分级办理。

全面强化各级河长履职尽责。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河长牵头抓总作用,针对河湖“四乱”、非法采砂、水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牵头依法集中整治,保障河湖重点难点问题彻底有效解决,实现河长制长治长效。要强化协同协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整体推进治水、治岸、治山、治林、治污任务,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将各部门力量“握成拳”“拧成绳”,加强乡(镇、示范区)间的纵向联动以及部门间的横向互动,强化基层日常监管,形成河湖大保护的整体推进态势。

总河长令明确,要加强河长考核评价与监督,不断完善河长考核评价与监督机制,适时组织开展河长述职,进一步强化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意识。要将《平顶山市河道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全面强化河湖管理保护情况纳入河长制考核评价内容,切实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推动落实不力、涉河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清理整治弄虚作假的有关部门和河长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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