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文瑶 通讯员周智超) “有下列9种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作为’;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慢作为’……”日前,郏县出台《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狠抓落实26条措施》(以下简称《26条措施》)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处理办法》),切实解决在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中的“庸、懒、散、乱、慢、拖”等问题,进一步健全“明责、履责、督责、追责”闭环落实机制,推动各级各项决策部署高质高效贯彻落实。
《26条措施》由7个方面26条具体措施构成。一是凝心聚力抓落实。包括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贯彻落实的带头人、做跨越赶超的主攻手3条措施,要求领导干部躬身入局,做到各项工作直道冲刺、弯道超车、换道领跑。二是高质高标抓落实。包括创先争优竞出彩、对标对表促提升、实践实战练“硬功”3条措施,明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逢旗必扛、逢先必争、逢冠必夺,做到有地位、有位次、有名气、排前列。三是高效闭环抓落实。包括严格执行“13710”、实行“挂图作战”、建立排队机制、打造“智慧督查”、坚持“铁腕督查”5条措施。四是改进方法抓落实。包括问题导入法、对账销号法、调度分析法、闭环工作法、一线工作法、示范引领法6条措施。五是转变作风抓落实。包含改会风文风话风、高标准快节奏雷厉风行、通报曝光指名道姓3条措施,要求不搞花拳绣腿,不要繁文缛节,不做表面文章。六是担当作为抓落实。包括坚持求真务实、强化责任担当、为担当干事者撑腰3条措施,要求领导干部担当尽责,在矛盾面前不绕道、问题面前不回避、困难面前不退缩。七是以结果论英雄抓落实。包含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亮出监督执纪“利剑”、用好督查考核“指挥棒”3条措施。
《26条措施》还明确规定,对抓落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表彰、记功嘉奖;对抓落实不力、不抓落实的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处理办法》共14条,界定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全县各级各单位及其公职人员,并分别对9种“不作为”、6种“慢作为”、9种“乱作为”情形予以划分,并规定了8种处理方式,分别是问题通报、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公开曝光、工作约谈、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同时,《处理办法》对处理程序进行了明确,对涉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督查局组成调查组,查清事实、厘清责任、提出建议,报县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结果运用依据具体处理情形,分别给予限期整改、扣除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得分、取消单位或个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评先资格等处理。
《26条措施》和《处理办法》的出台,是郏县县委、县政府加强作风建设、大抓落实、努力实现跨越赶超的坚定决心。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监督保证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县纪委监委将坚守职责使命,精准监督,严格执纪,一以贯之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顽疾,以严实监督推动郏县高质量发展跨越赶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