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事关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一直以来备受关注。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推进政策服务聚力增效,一路为毕业生暖心护航。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现将相关政策汇编发布,为广大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南。
大学生毕业前可享有哪些
就业政策?
1.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困难毕业生,均可申领求职创业补贴: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含脱贫攻坚期间已脱贫户毕业生;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对以上六类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22届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于2021年10月底前发放到位。
2.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毕业学年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完成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对完成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
对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对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低保家庭中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30元生活费补贴;参加市外省内培训的,给予每人300元一次性交通费补贴。
大学生毕业后可享有哪些
就业政策?
1.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各地要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面纳入实名服务范围,确保登记到位、联系到位、帮扶到位。
对毕业年度内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加强已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跟踪服务,根据需求免费提供“一三一”服务,即至少提供一次职业指导、推荐三次岗位信息、提供一次职业培训。
2.就业见习补贴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单位,可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灵活就业人员税费减免政策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5.“三支一扶”增强基层活力
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2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2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2700元/月。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幕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参加“三支一扶”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6.“政府购岗”夯实基层力量
招募对象为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岗位工资标准按照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分别不低于2500元/月、2600元/月、2700元/月(均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执行,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
服务期满2年人员,考核优秀的可按程序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7.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招募对象主要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进行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援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不低于2850元(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大学生创业可享有哪些
创业政策?
1.创业培训补贴
对在校大中专学生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按培训项目,创业意识培训200元/人,创业实训300元/人,创办(改善)企业培训1000元/人,网络(电商)创业培训1500元/人。
2.一次性开业补贴
对大中专学生及毕业五年内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5000元。
3.创业运营补贴
对入驻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大中专学生及毕业五年内人员,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4.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助
对评选为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给予2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项目补助。对评选为市、县级优秀项目的,补助标准由当地人社、财政部门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大学生创业者申请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按规定给予部分贴息。
6.合伙或组织创业担保贷款
大学生合伙创业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组织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具体额度根据吸纳对象个人贷款额度、人数及经营规模合理确定,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
7.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300万元,并按规定给予贴息,贷款期限2年。(本报记者 蔡文瑶)
如何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单位?
1.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党委、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2.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较为规范,社会责任感强;
3.能够提供一定规模就业见习岗位,且岗位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通用性,适应青年实际需求;
4.能够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要有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满足以上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向当地人社局就业促进办联系,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