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文瑶 通讯员薛佳丽)“救灾资金有多少?都及时拨付使用了吗?”9月6日,汝州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在市财政局检查救灾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时问道。
“救灾资金一般都是即到即转、即拨即用。资金未支付的原因,一是因为项目正在办理施工手续,二是分配方案正在报送中。”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回答。
为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汝州市纪委监委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能作用,制定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快推动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方案》,采用“室组乡”联合监督模式,派出46个督导组,围绕救灾物资发放、救灾资金分配使用、农田水利设施修复、房屋损毁重建、防止返贫等重点,下沉一线、跟踪监督,为灾后重建、恢复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坚持靠前监督、保障执行的工作思路,将高质量实施农田水毁工程修复重建、有序修复改造交通水利等与群众基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作为重点,督促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农业科、经建科等科室主动联合水利、应急、农业农村等部门,快速形成工作合力,密切关注防汛抢险应急和灾后重建项目动态。指导建设单位及早筹备项目资料,提高评审工作时效,实行限时评审制,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项目出具评审报告,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流程,并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保障资金拨付。
“市财政局按照项目建设节点,已经支付应急救灾资金4180万元,恢复农业生产资金350万元,受灾群众困难生活临时救助资金515.8万元。我们将加强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应支尽支,切实保障全市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有序开展,为全市有序推进灾后重建复工复产保驾护航,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汝州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永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