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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批245名残疾(家庭)学生受资助
第二批申请时间截至9月15日
 

本报讯 (记者孙鹏飞)9月3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今年我市第一批资助的245名残疾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已经确定,第二批资助正在接受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于9月15日前向当地残联咨询申请。

按照《平顶山市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及奖励残疾人大学生办法》,我市对4类残疾家庭的学生给予奖励和资助。奖励残疾人大学新生:当年考取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教学院)以上的残疾人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为大专3000元、本科5000元、研究生(硕士、博士)8000元。资助困难残疾人在校大学生:对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教学院)就读的低保家庭残疾人大学生(包括当年考取的大学新生)给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资助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对当年考取大学的低保家庭残疾人子女大学新生给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资助困难残疾人高中生:对高中阶段(含特教学校)在读的低保家庭残疾人高中生(包括当年考取的高中新生)给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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