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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8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再次降低 新冠病毒检测项目价格

 

本报讯 (记者王民峰)8月27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我市再次降低新冠病毒检测项目价格。

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明确自8月28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单采)项目价格由60元/人次下调至50元/人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混采)项目价格由20元/人次下调至15元/人次,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测定(化学发光法)项目价格由25元/人次下调至20元/人次。相关项目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调幅度不限。公立医疗机构应按规定优先采购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配套耗材、检测试剂,相关检测试剂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

今年以来,我市已先后两次降低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项目价格,同时通过集中带量采购,有效降低了检测试剂和配套耗材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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