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文瑶)“我是一单位的负责人,听说吸纳见习人员可申请就业见习补贴,我想问问我们符不符合条件,如何申领这一补贴?申领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8月19日,记者就市民王先生的问题咨询了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局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均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见习单位及年度岗位计划申请,获批后即可组织开展就业见习活动。
就业见习单位可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或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并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待见习人员结束见习之后,就业见习单位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为鼓励通过见习途径扩大就业,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
申请就业见习补贴时,就业见习单位需要提供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材料。咨询电话:297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