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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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7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郏县开展在外任教教师回郏选聘工作
选聘在编教师办理人事调动、编制等手续
 

本报讯 (记者张鸿雨)7月8日,记者从郏县教体局获悉,为优化全县人才队伍结构,引进高素质人才,解决在外教师工作、生活的实际困难,稳定教师队伍,郏县于日前发布了《2021年郏县选聘在外任教教师回郏县工作实施方案》。

选聘主要面向夫妇一方为郏县籍,或亲属在郏县工作、生活,或虽无直系亲属在郏县,但有意愿到郏县工作的郏县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选聘条件主要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中小学任教且具有事业单位编制、每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符合规定);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且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

报名地点为县教体局人事股,时间为7月13日至15日,应聘人员需现场填写报名表,提供近期免冠一英寸照片两张,出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年度考核、荣誉证等符合选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均用A4纸打印);个人简历(个人基本情况、个人经历及获奖情况)一份;现工作单位出具的业务能力评价、思想品德鉴定证明;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在编证明。

郏县将组成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报名各项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审核拟聘人员的档案材料。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选聘人员,报郏县选聘在外任教教师回郏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选聘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等流程选聘,拟选聘人员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编教师办理人事调动、编制等手续并按照“对等安排”及兼顾学科需求原则安排其到岗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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