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6月20日,记者从市污染防治攻坚办了解到,该办近日印发2021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优先解决事关农村群众最直接的突出环境问题,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方案提出,到年底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一保”,即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进一步加强;“两治”,即农村污水和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三减”,即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和农业用水量;“四提升”,即提升农村环境整治覆盖比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民参与度。
方案明确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积极推进种植业污染防治、全面推进健康绿色养殖、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提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六方面的主要任务。
按照部署,我市将结合当地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分类,优先治理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村庄,特别是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水源保护区、城乡接合部、黑臭水体集中区域、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到2022年底,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全面实现集中处理;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为重点,力争到年底新增完成47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发展节水农业,打造一批节水示范区。到2021年底,全市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62以上;定期监测大中型灌区农田灌溉用水,监测规模畜禽养殖场、300亩及以上规模水产养殖场等的出水水质;2021年9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完成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备案。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