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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
关于《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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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地方性法规质量,现将《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来信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283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政编码467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pdsfgw001@163.com。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375-493888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

附件:《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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