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巫鹏 通讯员王俊华 庞涵)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在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道路上,宝丰县检察院不断开拓创新,扎实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向前发展。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保护孩子就是保护未来,这既是社会的责任,也是法治的使命。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我院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各项检察工作融合发展,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生动实践。”宝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京伟说。
模拟法庭 感悟法律
“我们受宝丰县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本法庭支持公诉,并对刑事诉讼实施法律监督……”“六一”前夕,在宝丰县检察院“模拟法庭”活动中,来自该县源丰中学、县二中的同学们身着法袍,认真投入“庭审”,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庄严和神圣。
近年来,宝丰县检察院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成立了“小桔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并建成了全市首家未检工作办案区。同时,以“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契机,通过模拟法庭、心理疏导、法治宣传等邀请中小学生感受、了解检察工作,并依托未检工作办案区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
“我们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着重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入手,促进完善‘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俊超说。
法治精神 点亮课堂
“你带着你家饲养的宠物狗在小区遛弯时,你家的狗咬伤了别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你住在高层楼房,往楼下抛掷物品,砸伤了他人,是否要承担责任”……近日,作为宝丰县一高法治副校长的吴京伟走上讲台,为师生们讲授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课。
宝丰县检察院成立法治宣讲团,选派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分别担任18所中学法治副校长,制作并在各乡镇播放未成年人检察宣传片,对县域内的中学进行法治宣传全覆盖。目前,共组织宣讲80余场,受教育师生8万余人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前段时间,在市检察院和市教体局联合举办的“检察官大讲堂”上,吴京伟以《让法律的阳光照耀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题,向大家解读了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介绍了检察机关在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和心理救助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全体教职员工7万余人通过“空中课堂”收看了报告会。
帮扶教育 照亮前路
去年8月,南阳市宛城区的小圆和小俊到宝丰县,在花光身上的钱后,一起实施了盗窃。
宝丰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小圆、小俊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态度诚恳,系初犯、偶犯,且涉嫌盗窃犯罪时均未满18周岁。起诉,孩子将失去自由、学业;不起诉,两人家在百里之外的南阳,如何观护、帮教?
“要敢于担当,大胆作出不起诉决定,认真做好后续的异地帮教工作,只要帮教到位,孩子一定能挽救回来。”吴京伟说。
根据小圆、小俊的实际情况,宝丰县检察院向宛城区检察院发出了协作函,并与宛城区检察院签订《委托帮教考察协议》,共同对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圆、小俊开展全程观护、帮教。通过整合资源、加强合作,实现了两地检察机关的携手观护帮教,使未成年人得到了更好的司法保护。
5月27日,宝丰县检察院联合宝丰县二中召开座谈会,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师生代表参加,就校园周边安全、留守儿童保护、学生心理健康等问题深入交流。代表委员就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增强普法宣传趣味性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宝丰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新时代新需求,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面关爱救助受害未成年人,惩治和帮教罪错未成年人,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社会治理,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近年来,县检察院坚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双向保护,通过普法宣讲、异地帮教、心理疏导等方式,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宝丰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晓朴说。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宝丰县检察院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85件134人。
“我们的未检检察官要用心用情释放司法的温度,保障每一个孩子都在法治的阳光下被温柔以待。进一步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检察保障。”吴京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