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焦葵葵)如果有人提出花钱买你不用的银行卡,或者花钱用你的身份证办一张银行卡,你会同意吗?5月20日,市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不少犯罪团伙高价收购银行卡进行违法活动。一旦市民贪图蝇头小利,就极有可能卷入违法犯罪的刑事案件中。
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被犯罪分子掌握后用来进行电信诈骗,一些甚至被用来进行洗钱、网络赌博、网络贩毒等,危害极大。近年来,一些群众被人利用,最终反受其害。目前,公安部、人民银行等已出台多个文件,对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卡的惩戒措施进行完善,市民遇到相关情形需谨慎处理。
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去年10月以来,我市公安机关按照相关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整治,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深入开展“断卡”行动,利剑直指开卡团伙、带队团伙、收卡团伙、贩卡团伙,严厉打击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电话卡违法犯罪活动。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断卡”行动不仅包括手机卡、银行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日常所用到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在实施过程中,凡被公安机关认定的失信账户,实施只保留一张银行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录入个人征信。
“以朋友‘托(骗)’朋友发展下线的方式,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组织何某某、张某某等多人办理大量营业执照,开设银行对公账户贩卖至洗钱公司,最终由洗钱公司贩卖给诈骗团伙作案使用,从中谋取利益。”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日前,公安机关在调查湛河区一诊所所涉诈骗案中发现,多名涉案人员在办理银行卡时对其用途不清楚不知晓,称是为好友“办理贷款用的”。公安机关调查结果显示,该案涉及对公账户手续5套、银行卡12张,涉案人员多人。目前,该案已抓获并刑事拘留9人。
2019年12月,郏县复兴路一小区居民范某某指使郏县人王某某、韩某某到我市卫东区一公司,委托该公司利用多名职工身份信息,代办公司营业执照,开设对公账户。随后,范某某将7个公司对公账户及相关的U盾、结算银行卡、密码等,以每套6000元的价格转售给他人,非法获利。日前,范某某等多人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被逮捕。
“目前,我市公安机关正在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我们将着重对防范意识较弱的老年人和大学生群体等展开宣传,利用自身职能优势,将打击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有效提升市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能力,避免群众经济财产遭受损失,有效维护全市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该中心负责人表示。
“断卡”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打掉开办卡团伙126个,涉及银行营业网点19个,治理关停通信营业网点83个,抓获嫌疑人1310个。
公安机关温馨提示:不要出借、出租和买卖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