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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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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
(第 21 批 2021年5月3日)
 

序号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4X2HA202104270031平顶山市鲁山县四棵树乡土楼村集体林地被乡党委书记唐海燕、土楼村党支部书记宋国卖掉从中获利,以环境整治的名义进行采石、采砂,在刘门组、土楼二组毁林几十亩,违法行为正在进行。鲁山县生态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反映的“鲁山县四棵树乡土楼村集体林地被乡党委书记唐海燕、土楼村党支部书记宋国卖掉从中获利”问题,不属实。

经鲁山县纪委监委、鲁山县四棵树乡纪委分别对鲁山县四棵树乡党委书记唐海燕、土楼村党支部书记宋国调查,未发现唐海燕和宋国存在买卖集体土地行为。

(二)反映的“以环境整治的名义进行采石、采砂,在刘门组、土门二组毁林几十亩,违法行为正在进行”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以环境整治的名义进行采石、采砂问题,实为鲁山县拓疆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正在实施的到期关闭矿山恢复治理工程。

鲁山县拓疆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平顶山市拓疆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建筑(石材)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法定代表人许晓辉,2012年8月5日经原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平环然表〔2012〕25号);2016年2月24日取得原鲁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编号:C4104232013067130130362),有效期限自2016年2月至2018年6月,《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未申请延续,项目占地地类为工矿用地。

因鲁山县拓疆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原持有的《采矿许可证》于2018年6月到期后未再申请延续,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2020年9月15日,鲁山县政府依照北京山连山矿业开发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鲁山县四棵树乡土楼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遗留采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可回收的建筑用砂(风化型)开采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将遗留采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可回收的建筑用砂以58.96万元价格出让于拓疆矿业公司,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11月3日批准该公司开工。

鲁山县拓疆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矿山恢复治理工作自开工以来,因受周边群众阻挠,处于停滞状态。现场堆放有该公司在遗留矿区恢复治理中开采的可回收建筑砂,未见有新的采挖痕迹。

经鲁山县林业局查证,鲁山县拓疆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在矿山恢复治理中无毁林现象。

部分属实 (一)鲁山县拓疆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在矿区道路显著位置设立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信息公示牌,公告项目内容,并安排专人向土楼村群众进行宣传解释。

(二)鲁山县监督拓疆矿业投资公司在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的前提下,按生态修复方案完成生态修复任务。

已办结无5D2HA202104270010平顶山市叶县龙泉乡全集村北边,炕烟基地,占用农民耕地,无手续,打着电烤的工艺,实际用的煤炭燃料,烟囱冒黑烟,气味难闻。叶县大气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平顶山市叶县龙泉乡全集村北边炕烟基地实为平顶山市叶县龙泉乡全集村烟叶烘烤工场,2010年6月开工建设,7月建成,建设有56座密集烤房(符合国家烟草专卖局密集烤房技术规范要求)、267平方米办公室和534平方米仓库等构筑物,占地面积约10亩,燃料为标准煤,现由叶县龙泉乡全集村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使用。

(一)反映的“占用农民耕地,无手续”问题,部分属实。

龙泉乡全集村烟叶烘烤工场占地面积约13.79亩,地类为耕地,属龙泉乡全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模化烟叶种植项目配套设施。

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豫然资规〔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全集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的申请,龙泉乡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21日印发了《设施农业项目用地备案通知书》(龙政〔2020〕143号),批准为设施农业项目用地。

(二)反映的“打着电烤的工艺,实际用的煤炭燃料,烟囱冒黑烟,气味难闻”问题,部分属实。

龙泉乡全集村烟叶烘烤工场因烟草种植的特殊性要求,每年仅在7-8月烟叶成熟时使用,其他时间闲置。在烤烟时,虽然按照烟草公司的技术规范和用煤标准使用标准煤,但由于行业特点,存在冒黑烟及异味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叶县烟草分公司已向河南省烟草公司提出改造申请,计划于2021年7月20日前完成龙泉乡全集村烟叶烘烤工场“电代煤”改造工作,改造完成前不得投入使用。已办结无6X2HA2021042700032021年4月18日受理来信举报,举报编号:X2HA202100625 ,举报内容:平顶山市舞钢市尹集镇梁庄村张自明水泥制品厂环保问题。对公示结果不满意。2021年4月27日举报人再次反映:1.被举报人张自明在被检查之后,国土局马上派人去进行测绘,用于办理土地手续。2.三天之内张自明把厂内所有东西清空,造成未生产的假象,还在村里放话说等两天环保局来检查时拍几张没有生产的照片就能没事,谁也告不倒他。舞钢市其他污染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的“2021年4月18日受理来信举报,举报编号:X2HA202100625,举报内容:平顶山市舞钢市尹集镇梁庄村张自明水泥制品厂环保问题”,实为平顶山市承办的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2批X2HA202104180081号交办问题。

(一)基本情况

反映平顶山舞钢市尹集镇梁庄村张自明水泥制品厂实为舞钢市尹集镇自明水泥制品销售部,项目全称为年产3万立方米水泥制品生产线,位于尹集镇梁庄村许沟组,法人代表张自明,生产工艺为原料—混合—搅拌—挤压成型—晾干养护—切割—成品,产品为水泥预制板、水泥柱。2019年10月30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通过舞钢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舞环表〔2019〕021号),同年12月开工建设,2021年3月建成并开展验收检测,2021年4月7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2410481MA45XJ801A001W)。2021年4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检测报告》在网站公示。

(二)反映的“被举报人张自明在被检查之后,国土局马上派人去进行测绘,用于办理土地手续”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4月18日,在接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2批X2HA202104180081号交办问题后,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了现场核查及测绘工作。经调查核实,张自明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梁庄村集体土地建设水泥制品厂,已构成违法用地事实。

(三)反映的“三天之内张自明把厂内所有东西清空,造成未生产的假象”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4月18日,现场检查时舞钢市尹集镇自明水泥制品销售部未生产,现场有开展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行验收检测时生产的试制品约180立方米,自明水泥制品销售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行验收检测已结束,舞钢市环境保护局从督促企业规范厂区管理、落实日常清扫保洁制度等角度出发,要求其清除厂区内原料及试制品,清扫厂区、洒水抑尘。

部分属实 (一)2021年4月23日,舞钢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违法占地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34425元已缴纳。违法占用集体土地3442.5平方米退还给尹集镇梁庄村。其中,地坪3232.5平方米、铁皮瓦棚210平方米。

(二)2021年4月29日,尹集镇政府对舞钢市尹集镇自明水泥制品销售部的搅拌机进行拆除,目前已不具备生产条件。

(三)加强监管,确保自明水泥制品销售部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得组织生产;同时,停产期间增加厂区清扫、洒水频次,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无

(第 22 批 2021年5月4日)

1D2HA202104280060平顶山市湛河区北渡街道谢庄村,晚晴老年公寓斜对面的无名家具厂,加工广告牌,噪声扰民。湛河区噪声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属实。

反映无名家具厂、广告牌加工店实为平顶山市自家人家具有限公司和湛河区同发广告制作部,位于湛河区北渡街道谢庄村晚晴老年公寓斜对面。

平顶山市自家人家具有限公司、湛河区同发广告制作部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发改、国土、环评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属实2021年5月2日,湛河区政府对湛河区同发广告制作部、平顶山市自家人家具有限公司取缔到位。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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