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条要闻
下一版4
 
7部门印发通知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
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专家来平开展立法调研
生产聚氨酯泡沫填缝剂
我市作为“非试点”主动开展城市体检
我市善管妥处财政直达资金
汝州市一季度经济发展开局良好
宝丰县链长制评价体系启动
数字乡村论坛(中国·郑州)开幕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5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专家来平开展立法调研
王新民带队
 

本报讯 (记者蔡文瑶)5月12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新民带领立法起草工作专家组,到我市开展《河南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廷瑞一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走访了鲁山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鹁鸽吴美丽乡村生态综合整治工程、豫西革命纪念馆等地。每到一处,调研组都仔细询问老区在振兴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下步发展打算,深入交流探讨对《河南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的意见与建议。

调研组表示,通过实地走访交流,深切感受到近年来平顶山市在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大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好参考、好依据。平顶山是一个有着光荣传统的革命老区,是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到平顶山市开展《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是省人大常委会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具体实践。此次立法将为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平顶山市可以进一步利用红色资源,将红色传统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实现革命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闫廷瑞表示,省人大常委会为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立法,对于老区振兴发展、实现“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具有重要意义,调研组到我市“把脉问诊”,为老区振兴发展明确了方向、坚定了信心。我市将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职能作用,做好后续协调对接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反馈我市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立法方面新的意见建议。

 
3上一篇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