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文瑶 通讯员郑鹤凌)“大娘,这个月的60块钱领到手里没有?”4月20日,叶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昶庚来到叶邑镇沈湾村84岁老人任韦英家里,向其了解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落实情况。
任韦英是二级视力残疾,按照民政部门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要求,任韦英能享受到每月60元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拿到手了,真是感谢你们啊,因为这点事儿还专门跑一趟。”任韦英满脸笑容地说。
“关乎咱们老百姓的事儿都不是小事儿。”刘昶庚说。然后,刘昶庚又来到该村村委会,向村干部了解村内最近过世人员情况。
叶县纪委监委一直把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作为重点监督检查的内容,充分发挥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在督导检查中,派驻该县财政局的纪检监察组发现,叶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办理残疾证,叶县民政局负责“两项补贴”发放,中间存在工作脱节。
“有的群众办理残疾证后死亡,但家人没有及时申报,财政部门依旧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造成国家民生保障资金流失。”刘昶庚发现这一问题之后,随即向该县民政部门提出监督建议。
为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防止数据统计时间差造成残疾人合法权益受损,叶县民政局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县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的90484人次、享受护理补贴的90669人次进行逐户排查,如实登记调查情况。
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同时跟进,对此次行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核查整改推进会,对排查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明确主体责任,要求限时整改。
截至目前,派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共进行3次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监督检查,共比对出过世人员领取残疾人护理补贴69人次25140元、过世人员领取残疾人生活补贴19人次4740元,已全部退回到叶县财政局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