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4月20日,记者从市控尘办了解到,该办已对全市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共计307个项目方发出通知,要求细化落实施工(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提升我市施工(拆迁)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水平。
按照责任分工,推动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三方、属地的责任落实。目前,各县(市、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照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六个百分之百”有关要求,已对全市307个施工(拆迁)工地逐项检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项目实行挂账销号。依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规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行政处罚。
房屋建筑工程、拆迁工地、道路维修及市政管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其他线性工程、待建空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在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基础上,必须按照相应的扬尘防控标准,综合考虑天气、风向、污染指数变化、管控要求等因素统筹安排作业时间。
加强项目现场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三员”管理制度。通过实时监控和驻地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项目进行日常巡查、抽查,重点加强对土石方作业、施工渣土运输等关键环节、关键时段的监管,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纠正、解决问题。
行业主管部门已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项目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