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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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招生继续“就近划片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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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招生继续“就近划片入学”
坚持“公民同招” 落实“十项严禁”
 

本报讯 (记者孙鹏飞)4月19日,记者从市教体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该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继续“就近划片入学”,坚持“公民同招”,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按照《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由各县(市、区)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市教体局局属初级中学招生由该局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和接收学生的区域范围。招生范围有较大调整的,要及时对外公布,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今年我市继续坚持“公民同招”,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参照我市2020年招生要求,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原则上,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确需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的,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适当扩大范围,但不得跨市招生。

《通知》强调,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关于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通知》规定,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要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要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明确具体的办法,妥善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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