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思远)4月13日,从市妇联传来消息,今年我市从省妇联争取到的195万元“阳光母亲”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金已发放完毕。
为将救助金发放到最需要的患者手中,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农村(社区),通过调研摸底、登门核实、登记造册、审查核定、上报审批等程序,确定了195名救助对象。市妇联与县(市、区)妇联签订项目执行协议书,逐级把关、严格审核,同时在救助资金下发后及时对救助对象展开电话回访,确保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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