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思远)为加强红色资源保护,更好发挥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的教育功能,自3月初开始,全市检察机关组织30余名干警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助力我市党史学习教育。
检察干警在接受革命教育的同时,对我市辖区42处革命遗址遗迹、革命博物馆、纪念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进行全面排查。其中,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中共中央中原局机关旧址红色资源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对发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机关旧址存在的门窗和楼顶破损、危房无人修缮、屋内堆积杂物、基地内养殖家禽、院内种植蔬菜、堆积垃圾等问题,依法向宝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恢复原貌,加强修缮重建。这也是今年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第一例涉及红色资源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
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与相关行政部门联合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我市境内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革命旧址展开定期排查,将保护措施落到实处,留住珍贵的红色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