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3月9日,鲁山县召开治理城区“十乱”攻坚行动工作会议,部署城区环境秩序治乱工作。
会议指出,城区环境卫生关系城市形象,虽然鲁山县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城区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行、广告乱贴乱画及乱搭乱建等现象仍较突出,县城治乱势在必行。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要认清形势,提升站位,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扎实做好城区环境秩序治乱工作,分层次、分阶段加强管理,着力营造良好城市环境。
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城区环境秩序整治目标和任务,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要严明纪律,严格执法,按照设立的标杆和标准认真履职。要强化督查,对在“十乱”整治活动中组织不力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对城区居民的不文明行为和环境脏、乱、差问题进行曝光,定期通报整治进度。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整治活动,增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最大限度凝聚各方面的力量,众志成城提升城市品位。要遵循“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要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为目标,坚持“全县动员、分级负责、部门联动、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从根本上治理城区脏、乱、差问题,达到坐商归店、摊点归区、农贸归市、广告归栏、停车归点目的。要全民动员,全力以赴,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治理任务,把鲁山建设得更加美丽宜居。
会议传达了全县治理城区“十乱”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县公安、城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及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城南新区、产业集聚区等主要责任单位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