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民峰)3月3日,从市总工会传来消息,为全面提升职工之家建设水平,市总工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目前,评选推荐工作已经开始,有关材料申报日期截止到3月18日。
市模范职工之家评选申报范围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社区)工会,县级以下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评选申报条件主要考察其加强政治建设、健全组织体系、促进经济发展、履行维权职责、服务职工群众、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市模范职工小家评选申报范围为基层工会委员会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分厂、车间(科室)、班组工会或工会小组,评选申报条件主要考察其组织职工学习、开展技术创新、劳动技能竞赛、加强阵地建设、维权帮扶职工等方面的情况。市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申报范围为各级工会组织专兼职干部、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评选申报条件要求热忱服务职工群众,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带领职工建功立业,推动培育高素质职工队伍,受到职工广泛信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