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森元)2月9日,记者从汝州市政府获悉,为进一步有效应对大气污染,预防火灾事故,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汝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
该市组织应急管理、市场监督、公安、城市管理、环保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重点查处违反规定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和违规销售孔明灯等行为,对情节严重者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组织力量深入排查,依法查处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同时,该市设立“110”“12345”两个举报热线。
本报讯 (记者田秀忠 通讯员张祎)“辖区沿街大屏幕和电子屏不间断宣传禁燃禁放,11个镇(街道、管委会)都成立禁燃禁放劝导队,发现情况及时制止和处理。”2月7日,新华区环境攻坚战督查办负责人谷金瑞说。
临近春节,为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环境污染,新华区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区环境攻坚战督查办牵头成立联合督查组,分别从区安监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和新华公安分局各抽调1人,对全区禁燃禁放工作进行督查。各责任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依规实施现场货物扣押没收、经济处罚、治安(刑事)处罚等措施。
根据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性、区域性等特点,该区细化任务、抓住重点、强化考评,通过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监管,全面落实禁燃禁放措施。重点防控时段为2月4日至3月14日;重点防控单位为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商业门店、公共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