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孟鹤)2月5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我市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亮剑护河”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占河湖水域岸线、非法采砂等各类涉河湖违法犯罪,加大河湖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力度,加强依法治水管水。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其中2月11日至4月1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县(市、区)水利局将会同本级公安机关认真开展排查和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或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法采取行政处理措施或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发现涉嫌侵占河湖、非法采砂等犯罪行为,将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将积极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水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的各类涉河湖违法犯罪案件及时进行查处,对妨害行政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集中整治阶段内,市水利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河长制专项督查,在督查中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作为重点进行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水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暗访,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行动不力、工作进展迟缓的地方,约谈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积极履行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查监督职能,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跟进督促公益受损问题有效解决。
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亮剑护河”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执法行为,举报违法犯罪。群众提供的线索查证属实的,按照《平顶山市违法采砂行为举报奖励管理办法》给予1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市水利局举报电话:0375-2336007;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375-110;市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0375-1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