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舞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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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2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舞钢市发布相关规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本报讯 (记者杨德坤)2月3日,记者从舞钢市相关部门获悉,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环境质量,该市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发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事宜通告。

通告指出,自2月1日起该市辖区内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未落实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此,该市欢迎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禁燃禁放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临近春节,该市各乡(镇、街道)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建专职队伍,明确责任、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污染防治氛围,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域禁燃禁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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