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新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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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路小学获评“全国文明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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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多彩育人环境 构建文明阳光校园
光明路小学获评“全国文明校园”

 

本报讯 (记者田秀忠 实习生陈晓琳)2月2日,记者从新华区教体局获悉,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近日在北京举行,新华区光明路小学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是我市目前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小学。

2015年,光明路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王凤云带领教职工反复论证、总结提炼,确立了“阳光教育”办学理念,逐步形成了“博爱、健康、多彩、成长”的办学特色。近年来,该校紧紧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树文明新风,展阳光风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爱国主义、理想信念教育,举办主题鲜明、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让文明之风拂润校园。

据光明路小学党支部副书记张莲介绍,该校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有校歌、校徽和校训等校园文化标识;开辟了近300平方米的宣传教育专栏;“阳光大舞台”和“校园吉尼斯”两个活动项目深受学生和家长的喜爱,成为该校亮丽的文化品牌;经典传唱、戏曲合唱、新编课本剧展演等活动传承中华经典,弘扬了新时代文明风尚。

“绘就绚丽文明画卷,潜心育人谱写新篇。我们将以荣获‘全国文明校园’称号为契机,不忘教育工作者的初心与使命,涵养中华文化、滋养文明风尚,高扬精神文明建设旗帜,勇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追梦者和圆梦人。”王凤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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