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韩江法)为切实加强新冠疫苗监督管理,确保我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有序稳妥推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新冠疫苗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自1月14日开始,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动执法人员60多人次、车辆20多台次,检查单位40多家次。检查人员按照规定,重点检查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接种点是否具有符合规范的冷藏设备和健全的冷藏保管运输制度;是否具有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是否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一致等,确保疫苗储存、运输和预防接种环节全程监管,并督促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运用好国家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
经检查,我市各单位采购的疫苗均系从合法渠道购进,疫苗运输、贮存等环节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质量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