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巫鹏)“通过‘三资’清理整治,发现群英路中段的4间门面房租金为每年1.2万元,低于市场价。经过社区三委会共同商议,决定收回房屋,从1月开始按市场价上调房租至每年3.3万元,现在正按程序公开招租。”1月27日,城关镇“三资”(资源、资产、资金)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镇党委书记丁国勇说。
去年下半年以来,城关镇积极行动,扎实开展社区“三资”清理整治,通过及时解决“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摸清社区“三资”底子,进一步增强集体经济活力,拓宽扩源增收路径,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保障。
多方发力,形成工作合力。该镇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组织、纪检以及分包社区的片区区长任副组长,社区党委书记、镇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重要事项,指导全镇“三资”清理整治。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做好沟通协调,镇纪委负责督查督导,镇财务部门严格财务管理,公安、司法部门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各社区严格责任落实,主动认领任务,做到一事一案,确保整改到位。
坚持客观公正、合理合法、群众参与、标本兼治原则。该镇统筹考虑历史原因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客观公正地认真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坚持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政策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财经制度等,全程接受群众监督,整治结果获得群众认可,确保“三资”清理整治质量。
分类处置,依法依规整改到位。针对清理出的资产,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长期借出或未按规定手续租赁承包的,清理回收或补办手续;侵占、私占、无偿使用集体资产资源的,依法收回,按程序发包租赁。针对清理出的债权债务,对已确认的债权债务,按照具体分类制定详细的化解方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清收、偿还。针对清理出的问题合同,对承包租赁费过低、严重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通过协商进行适当调整,不能达成一致的,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对长期欠缴承包租赁费的,依法催缴;对承包期限超过法定期限的合同,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规范;对其他违法及侵害集体利益的合同,通过司法渠道予以变更、撤销或解除。
截至目前,该镇10个社区清理出71个“三资”问题,已整改完成2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