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文瑶 通讯员郭启朋)“同志你好,你的案件现已进入审理阶段,现对你进行审理谈话,核对你的违纪事实,听取你的辩解意见……”1月8日,汝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工作人员与被审查调查对象这样对话。
审理谈话是案件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却很容易被忽视,汝州市纪委监委通过审理谈话对被审查调查人员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促进教育和惩处有机结合,收到了良好的纪法效果。
思想教育到位,让被审查调查对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们是按照上级领导给出的意见做的,现在连带着也被处分,我觉得太委屈了……”“虽然工作中我们应该听从领导的安排,但是在职责分工内你应该明辨是非,严格遵守工作规定,不能领导让你干什么你就盲目听从干什么,你的行为违反了……”该市纪委监委在审理谈话过程中以说服教育为主,加强正面教育引导,以党纪法规为准绳,使其接受教育、改正错误,体现了思想教育在监督执纪中的重要作用。
引导关怀到位,让被审查调查对象放下思想包袱。“这件事确实是我工作上的疏忽,我平时工作尽职尽责,没想到还是受到了处分,自己都觉得丢人……”“其实你大可不必有这样的想法,在工作和生活上每个人都会犯错,况且这次的处分并不是对你工作的全盘否定,你不要总盯着处分本身,而应该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党纪意识……”
在审理谈话中,对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是思想包袱较重的被审查调查人员,汝州市纪委监委引导其放下思想负担,积极改正错误,特别是对那些在工作岗位上有一定贡献,在群众中威信较高、反响较好的党员干部,在审理谈话中对其工作、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功过分明,让被审查调查人员感受到党的温暖关怀。
“在审理谈话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帮助其端正态度、汲取教训、提高认识,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现从‘有错干部’向‘有为干部’的转变。”汝州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何长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