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文瑶)1月7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1家单位和5名个人分别获得“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农民工”荣誉称号。
其中,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评“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叶县玉林门厂技术顾问李小闯、河南天成鸽业有限公司(舞钢市)厂长杨明军、鲁山县雅韵纺织有限公司工人贾晓利(女)、河南高晋重工有限公司(宝丰县)技术顾问杨佰信、河南巨龙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汝州市)技术员滕佳佳(女)获评“全国优秀农民工”。
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每5年表彰一次,参与评选的农民工要求年龄在16-60周岁,户籍在农村(不包括户籍在农村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经商或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3年以上;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注重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在疫情防控中为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提供服务保障,创新做好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等方面工作扎实,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