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12月15日,十四届鲁山县委第十轮巡察8个巡察组分别在被巡察单位召开动员会,全部完成进驻。本轮巡察对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机关、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等17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是本届县委巡察的收官战,将重点查找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情况,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县委“十大任务”方面情况;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选人用人和队伍建设情况,基层党建情况以及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中的薄弱环节。同时,由县委政法委组织对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等政法单位开展政治督察,与巡察工作同步推进。
本轮巡察将于2021年1月29日结束。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开通举报电话及手机短信、电子邮箱,并在巡察组驻地设立信访接待室和联系信箱。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