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12月1日电 被迫追剧、被迫看综艺、被迫听神曲……地铁车厢里,总遇到乘客旁若无人地开启手机外放,发出各种声音令人无处可逃。如此情形将得到改变——12月1日,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开始施行,禁止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事实上,自今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就已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目前,北京、天津、武汉、昆明等地都已明文规定,禁止在轨道交通内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
多数市民为地铁禁止不文明行为叫好,但也对规定能否真正落地表示怀疑。还有人提出,相关禁止性规定能否延伸至公交车、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新规范围有界定
对于规定禁止的范围,上海市交通委轨道交通处相关负责人给出了界定,进站、乘车的乘客,使用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各类电子设备,打开扬声器看视频、听音乐、打电话等行为都是被禁止的。
12月1日上午,记者跟随上海轨道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几位稽查员,来到了上海地铁一号线的车厢。记者看到,许多人在乘坐地铁时都在低头看手机,很多年轻人戴着耳机,没有听到特别明显的手机外放声音。
上海地铁人民广场站的站务人员表示,当日发现的电子设备声音外放情况并不多。一方面是车厢和车站广播等各个环节都在进行宣传,另一方面乘客的自觉性也越来越高。
采访中,多位市民提到,希望能进一步禁止多种不文明的乘车行为。
新规能否真正落地
新规实施后,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是能否执行到位。有乘客表示,如果个人制止他人外放,容易产生纠纷,地铁工作人员又不能时时在场,谁来保证令行禁止?
上海轨道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稽查员曹正辉表示:“一旦发现手机外放的行为,地铁站务的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会进行劝阻。实在不听劝阻的,将送交轨交公安处理。此外,乘客发现不文明行为,还可以拨打监督电话举报。”
据了解,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拒绝、妨碍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所属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或者轨道交通企业的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为,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相关规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直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的相关行为会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