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广军)“截至10月底,共开展督导检查5200次,检查单位12842家,排查出一般隐患20654项、已整改20052项、整改率97%;排查出重大生产安全隐患9项、已整改8项,实施行政处罚697次、停产整顿97家、暂扣吊销证照4个、关闭取缔8家、处罚罚款496.30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9人,约谈警示347家。”11月19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介绍。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安排部署,市安委会召开推进会、座谈会,听取汇报,解决问题,提出要求。我市制定印发了《平顶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成立由市主要领导组成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市安委会组建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工作落实,同时,实行周协商、月调度、季通报工作制度,推进工作深入开展。市应急管理局成立9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协调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创新管理方法,持续提升质效。我市严格落实党政“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制度措施,创新安全生产隐患双月清零、有奖举报、“安全伙伴”星级管理、“星级旁站”“以大帮小”等安全监管模式,结合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做好巩固提升文章。
实行安全隐患清零制度。市安委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扩大会议,或者以市安委会文件等形式,将隐患和问题通报至各县(市、区)政府,督促有关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及时处理,双月集中通报处理情况,督促整改清零。截至目前,今年第一批通报的26项问题和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印制张贴10000份《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制作500个铝制举报牌,公布举报投诉电话12350和举报邮箱,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
实行“安全伙伴”星级管理制度。在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关键岗位推广“安全伙伴”星级管理模式,同一班组或岗位的职工经双向选择、自愿结伴,确定“安全伙伴”关系,对其进行捆绑考核,督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推广“星级旁站”制度。企业对外来队伍、人员执行与业主同一安全管理标准,每一个工作面都派专人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并根据作业风险程度,安排相应星级旁站监督员,真正实现对外来人员的有效监管。
实施化工企业“以大帮小”制度,尼龙化工等9家大型化工企业与30家中小型化工企业结对,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七7个方面予以帮扶。
开展明察暗访,整改消除隐患。我市成立由8个市领导带队的督导检查组,对交通、旅游、建筑等有关行业领域进行督导检查。10月1日,市委书记周斌带队到市应急、公安、工信等部门检查节日值班值守情况,赴新华区香山寺景区、鲁山县阿婆寨风景区进行督导检查。成立由市公安局等12个局委副县级干部为组长的明察暗访组,在“双节”前、“双节”期间及十九届五中全会前对各县(市、区)进行3轮安全生产明察暗访。目前,第一轮、第二轮明察暗访工作已结束,共出动检查人员72人次,检查单位216家次,发现各类问题隐患600余个,提出建议意见260余条,问题隐患已整改完毕。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三个清单’和问题隐患‘双月清零’制度,持续推进8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紧盯问题隐患整改,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格执法监管,协调开展督查和巡查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该局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