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常洪涛通讯员闫羽)“这次督导既是鼓励更是鞭策,局党组一定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11月17日,面对鲁山县委巡察督导组的反馈,县直某单位负责人表示。
为使巡察整改工作真正落实落细,该县纪委监委探索构建巡察与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三位一体”的整改监督模式,从相关执纪监督室和派驻机构抽调人员和县委巡察机构组成13个督导组,采用交叉督导方式,利用半个月时间,对2019年反馈问题未完成情况和2020年上半年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全面体检”,逐一“清零见底”。
督导组坚持把政治要求摆在首位,紧盯党委(党组)、村(社区)党组织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或直接责任,围绕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等重点开展督查指导,把问题是否整改、措施是否扎实、整改效果群众是否满意、是否存在不整改、假整改等情况作为查看整改成效的重要标尺,督促被巡察单位查找不足,深挖病根,持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增强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
督导组采取查阅资料、个别座谈、实地查验等方式,走访了10个县直单位和272个村(社区),查阅资料3000余份,走访干部群众2700余人次,查看各类项目800余个;推动10余个单位改革完善20余项制度,指导规范了整改资料不完善等问题500余条,督促解决安全饮水、人居环
境整治等领域民生问题20余个,规范村组集体资金300余万元,切实解决了部分群众的操心事儿、烦心事、揪心事儿,整改成效明显上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针对督导发现的被巡察党组织普遍存在对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高、认识不足、缺项漏项、弄虚作假、无整改行动、选择性整改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对存在以上突出问题的2个县直单位和3个乡镇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较为严重的1个县直单位和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同时,责成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对弄虚作假、无整改行动、问题突出的23个村党组织负责人启动问责,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正做到“清零见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