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清风平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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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提升政治站位 加强派驻监督
把派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提升日常监督精准性
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局”
提升“四种能力” 激发内生动能
聚焦“六稳”“六保” 强化政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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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11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提升“四种能力” 激发内生动能

 

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新潮

随着我市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不断深入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进一步得到充实,职能进一步明确,日常监督内容进一步细化,监督边界进一步明晰,管理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制、干部管理进一步规范,特别是在《平顶山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办法(试行)》《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印发后,派驻机构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能”,有了支撑和遵循。派驻机构作为驻在一线的“探头”“前哨”,要想及时准确发现问题,有效发挥探头作用,充分履行专责监督职能,派驻纪检干部是核心和关键。

目前,一批基础素质好、有冲劲的年轻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解决了之前派驻干部人员不足、年龄结构老化、监督不聚焦等问题,但也伴随着不少问题,例如不少年轻同志政治理论水平不高、党性修养不够、业务能力不强。这些问题如果长期存在将不可避免地影响派驻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作为纪检监察队伍的一名老同志,我认为派驻纪检干部应从四个方面入手,提升能力,增长才干。

一、把学习当作日常生活之需,提升政治监督能力。改革后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朝气蓬勃,但因刚刚起步,思想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亟待提高。派驻纪检干部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要统筹好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纪知识的学习,特别要加强对党章党规、法律法规的研读,通过学习找差距、知不足,通过学习提升素养,改变观念,通过学习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权限。

二、把监督当作治病救人之事,提升发现问题能力。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对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不能只监督结果,更要监督过程。要经常开展谈心谈话,经常对领导干部和要害部门干部“咬耳朵”“扯袖子”“上眼药”,防止出现“拍脑袋决定”“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三拍”干部。

三、把执纪当作立身尽责之本,提升研判问题能力。要有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强烈的进取意识,要有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大无畏勇气。要有“活”的协调能力,执纪工作牵涉面广、涉及人多,要公平、公正,还要兼顾“天理”“国法”“人情”。要有求“新”的精神状态,创新是纪检监察干部活力和与时俱进的实际体现,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新的思想观念,突破陈规陋习,既要严肃执纪,又要宽严相济。

四、把问责当作推动工作之法,提升解决问题能力。问责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党章党规、监察法有原则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有明确具体的规范要求,不能什么问题都问责处理,一定要依据事实、依照纪律规定和法规分清楚、把握好,达到问责的目的,起到“问责一个,教育一片,影响大多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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