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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11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

 

本报讯 (记者程颖)11月11日,记者从市污染防治攻坚办了解到,根据有关部门空气质量预测情况和省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市污染防治攻坚办于11月10日夜发出紧急通知,从11月10日22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结果,近期(11月12日至14日、11月15日至17日)我省可能出现两次重污染过程。受本地和传输影响,我市也将出现重度污染过程。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的要求,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经研究决定,从11月10日22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

纳入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绩效引领和绿色发展排行榜排名靠前以及民生保障类的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减排和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其他企业将实施相应级别的管控措施。

全市所有建设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和拆迁作业,并做好未清运渣土、拆迁建筑垃圾、各种物料的苫盖、洒水保湿工作;禁止渣土车、大型货车(国四及以下车辆)和非道路移动车辆上路行驶,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可正常施工。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

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预警期间,各县(市、区)要重点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排污企业的管控力度,对应停未停、应限不限、预警前故意抬高排放量及用电量,或借“出于安全考虑无法停下来”“设备调试、检修”名义规避管控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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