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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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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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人民检察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巡礼
小学生在石龙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关爱中心心理疏导室观看心理辅导讲座视频
本报记者 卢拥军 摄
石龙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在为小学生上法治教育课
本报记者 卢拥军 摄
小学生在石龙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关爱中心上法治教育课
本报记者 卢拥军 摄
 

本报记者 卢拥军 通讯员 张杭 张璐

■新闻背景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之一。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以下简称“一号检察建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也于2018年11月向河南省教育厅发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豫检未检建[2018]1号)。

“一号检察建议”是高检院、省院历史上首次发出的关于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它有助于推动预防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机制,促进校园安全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一号检察建议”下达后,石龙区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从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到严把教师入口关,再到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检校联手,共同筑起一道坚固的校园安全防火墙,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校园全覆盖、家庭全覆盖、社会各阶层人员全覆盖,有力推动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地生根。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民义对石龙区人民检察院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做法及经验给予充分肯定。

石龙区委书记王玉娟对石龙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也给予高度评价。

“一号检察建议”发布两周年之际,记者到石龙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采访。

近年来,全国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数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是性侵害犯罪上升较快。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数据,2013年至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数分别为395起、462起、796起、914起、1046起,案件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也呈上升态势。

该类案件犯罪后果严重,近40%的案件造成了未成年被害人轻伤、怀孕、感染性病或者重伤、死亡、出现严重精神疾病或心理创伤等各种严重后果。

推动落实好高检院、省院“一号检察建议”,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关注的一项重点工作,侯民义多次明确要求市、县两级检察院真正做到“一号检察建议一把手抓”,把“一号检察建议”作为当前和未来几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抓实抓好,确保“一号检察建议”发挥应有作用。

石龙区人民检察院在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守护未成年人最美芳华的脚步从未停歇。以预防涉未成年人犯罪发生为切入点,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支持,形成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合力,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向纵深发展,亮点纷呈。

成立石龙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关爱中心

今年8月,石龙区人民检察院成立青少年关爱中心。该中心围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四大板块,分为四大功能区,分别是法治教育展示区、多功能心理疏导区、法制课堂授课区、青少年自主学习图书区。

该中心自成立以来,本着“预防是最好的保护”宗旨,经常组织全区中小学师生来中心参观学习,聆听未检干警讲述如何预防性侵害、如何远离毒品犯罪、如何避免校园欺凌发生,运用展示、互动、体验等丰富而新颖的形式,力求在全区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发挥最大最优的效能。

该中心的主题内容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法系篇。简介我国的主要法律法规、“一号检察建议”,培养学生学法、尊法、守法的意识。第二部分为安全篇。“黄、赌、毒”三个大字赫然醒目,展栏中鲜活的事例警醒青少年远离它们,提醒青少年的成长离不开社会的优质环境与真诚的关爱。第三部分为体验篇。让学生在游戏、抢答、掷飞镖、扣绳索等丰富而欢乐的活动中强化法治观念,“在玩中学,在学中玩”。第四部分为典案篇。以案件纪实、翔实的资料和狱中忏悔,深入揭露了犯罪者违纪违法的大量犯罪事实和惯用手段,深刻分析了他们扭曲心理和堕落为阶下囚的沉沦轨迹,以鲜活的案例警示青少年:知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开展2020“守护明天”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活动

2020“守护明天”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活动由石龙区人民检察院倡议发起,经石龙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同意,从今年6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石龙区人民检察院以此活动为契机,发挥“大综治”优势,从打击犯罪、教育挽救、犯罪预防等方面,着力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围绕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校园安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等重点领域进行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探索推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健全与各级未成年人保护成员单位和各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和线索移送机制。

三是推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家庭教育、保护处分等有机衔接的分级干预制度,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四是促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大格局。

“一对一”关爱贫困家庭儿童和留守儿童

目前城镇化不断加快,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由农村涌入城市,造成了有这样一群孩子,当他们还嗷嗷待哺时,父母就远离家乡,到遥远的城里谋生糊口, 他们被冠上了一个酸楚的名字:留守儿童。

面对这些需要关爱的幼小留守身影,石龙区人民检察院秉承幸福教育的理念,实行检察干警“一对一”结对帮扶留守儿童,积极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促进他们健康幸福地成长。

检察干警深入留守儿童家庭和贫困儿童家庭开展家访,对这些儿童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生活情况进行了解,建立健全信息台账。定期随访监护失学辍学、患病残疾等儿童,协助提供监护指导、返校复学、落实户籍等。

广大儿童家长一致夸道:检察干警植根于儿童身边,成为儿童和家庭身边的“眼睛”,帮助发现问题;成为孩子和家庭的“嘴巴”,帮助呼吁问题;成为孩子和家庭的“双腿”,帮助解决问题。

有一位市民这样赞颂石龙检察未检人:

“你是否见惯了在法庭上唇枪舌剑、指控犯罪的检察官;你是否知道还有这样一种检察官,他们的目光透着怜惜,他们的话语充满温度,只因他们的工作对象是未成年人;比起与被告人的斗智斗勇,他们更愿意看到未成年人灿烂的笑容,他们是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他们的名字叫:石龙未检检察官!”

面对成绩,石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全生对记者说,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升未成年人在校园内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我们一定要认真履职尽责,把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做成精品工程,为护航孩子们茁壮成长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全区中小学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今年9月9日下午,王全生走进平顶山市第三十二中学,为同学们送上一堂精彩生动的法治课。

作为市第三十二中学“法治副校长”的王全生,结合生动的故事和鲜活的案例,运用通俗简洁的语言,从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的特点、青少年违法犯罪与法律责任、青少年自我保护方法等方面,阐述青少年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青春易逝、韶华难留,在美好的青春时光里,真诚希望同学们努力学习、依法律己、提高修养,为将来美好人生打下坚实基础。”王全生语重心长的叮咛让师生们在凝神静思中受到法律甘霖的滋润。

这是石龙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区中小学中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的一个场景。

2019年以来,石龙区人民检察院面对青少年这一特殊法治教育主体,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法,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送法进校园,定期开展法治讲座,通过生动的案例讲解、易懂的理论引导,在传统学校德育培养上注入专业的法治教育,做好孩子们的法治引路人。

据了解,石龙区共有中小学校18所,石龙区人民检察院为每所学校安排一名员额检察官、优秀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用法律为孩子们穿上“成长盔甲”。

“法治副校长”定期组织学生参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观看法治教育片、举办法律知识小测试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做好孩子们的法治引路人,努力推动形成法治教育长效机制。

“我们特别欢迎检察官到学校给孩子们上课,他们的身份让学生们很信任,又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法治课深入浅出,很受学生的欢迎。”石龙区中心小学校长说,区人民检察院定期组织“法治进校园”活动,内容不仅包括如何防性侵,还包括如何保留证据和报案等。

除了送法进校园,石龙区人民检察院还按学生兴趣特点,开展了各式各样的探索和创新。

“坏人都是什么样,你可不要凭想象,熟人生人均可能,要提防!隐私部位很重要,内衣内裤都遮牢,若有他人想碰触,大哭叫!”这是石龙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教体、广电等单位共同编制的手语操中的两句,三句半的表达形式朗朗上口、易于背诵,效果很好。

“石龙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巡讲活动覆盖了全区所有中小学,‘菜单式’巡讲课程,内容延伸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犯罪预防,全面兼顾不同年龄段的受教群体。”石龙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吕旭东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

石龙区人民检察院还联合区教体局对教育、教辅机构拟招录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入职审查,防止有涉性侵害违法犯罪前科人员进入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为未成年人筑起一道预防性侵害犯罪的堤坝。

据统计,2019年以来,石龙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以小课堂大知识的方式,共在18所中小学授课106次,受众师生达2万余名,发放自制的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毒品犯罪的课件和微视频1000多套(个)。

构建起家庭、学校、司法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今年7月28日,石龙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吴迪到分包的社区,入户进行法治宣传,以提高居民对“一号检察建议”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为了让全区每一个居民家庭都清楚明白“一号检察建议”,石龙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深入辖区2万个家庭,把“一号检察建议”和“致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送到他们手中,构建了家庭、学校、司法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石龙区人民检察院为尽快将“一号检察建议”精神贯彻到全区千家万户,积极预防校园性侵、校园霸凌案件发生,采取以下3点措施:

一是借助向学校派遣的“法治副校长”,让“一号检察建议”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法治副校长”每月进入校园三次以上,采取走访、座谈等方式与校领导、老师、学生分别交谈,了解学校师生的整体状况和个别情况,发现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苗头性因素,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是借助街道的力量,把“一号检察建议”精神覆盖全区27个社区的工作人员。针对部分工作人员以为“一号检察建议”是对教育部门一家所发的情况,石龙区人民检察院和全区4个街道结合,分头召开社区工作人员座谈会。在宣传“一号检察建议”精神的同时,督促社区工作人员多关注辖区的未成年人,以防止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事件发生。

三是在电视台开设专题栏目,向社会广泛宣传“一号检察建议”精神,让“一号检察建议”深入人心。

石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在入户走访中,创新走访模式。

一是突出一个“访”字,走访群众“面对面”。以检察干警入户的走访方式,每个社区由两名检察干警负责,并深入居民家中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交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聊家常等方式,宣传“一号检察建议”,增进居民对未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二是突出一个“听”字,倾听民声“心贴心”。检察干警在走访过程中,不仅与居民聊家常,而且还倾听居民对未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不时就相关问题与居民贴心交流。

三是突出一个“新”字,创新宣传“点对点”。检察干警们坚持宣传与走访并进,通过新媒体等平台,让居民了解“一号检察建议”精神。

上下同心协力、齐抓共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今年10月21日上午,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几位委员到石龙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关爱中心视察。

委员们在青少年关爱中心各个功能区驻足拍照,对该院保护未成年人全覆盖,实现全区社会各阶层人员共同参与的做法给予称赞。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委员们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青少年司法志愿服务队伍等方面阐述对未成年犯罪预防、教育、挽救的工作构想,为进一步整合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资源,构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社会化体系建言献策。

为实现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区委的大力支持下,石龙区人民检察院把全区各部门负责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驻村第一书记等发动起来,掀起全区上下同心协力、齐抓共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高潮。

石龙区人民检察院还定期召开联席会,邀请区教体局、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以及团委、妇联等单位,通报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共商“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措施,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如今在石龙区,大量社工、志愿者与石龙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携起手来,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救助保护,工作获得高度评价。

山再高,往上攀总能登顶;路再长,走下去定能到达。

我们相信,石龙区人民检察院在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一定能把未检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一定能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鹰城检察工作更加出彩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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